admin 发表于 2013-4-19 00:25:43

爸妈网禁言规则(试运行)

一、禁言标准
1、禁止纯粹的、无自己分析看法的转帖。对此类转帖,直接删贴。屡犯不改者,初次禁言三天,再犯永久禁言。
2、恶意灌水行为,初次禁言三天,再犯永久禁言。
3、攻击、影射、诽谤、恶意讥讽、谩骂、恐吓其他会员或管理人员的言论,删贴并进行警告,再犯禁言三天,第三次永久禁言。
4、不尊重普遍的道德标准,容易引起大多数人反感的言论;删贴并进行警告,再犯禁言三天,第三次永久禁言。
5、通过短信、留言、回帖、点评等方式骚扰其他会员,初次禁言三天,再犯永久禁言。
6、蓄意扰乱论坛正常秩序,删贴子并进行警告,再犯禁言三天,第三次永久禁言。
7、直接的或者变相的广告、商业宣传、推销行为、拉人行为、散发QQ群等,直接永久禁言。
8、涉及宗教、色情、暴力、血腥、恶意攻击他人等行为,直接永久禁言。
9、任何涉及政治(特别是政府、领导人,政体等内容)的直接的或者隐晦的讨论,直接永久禁言。
10、因上述原因被禁言累计达3次者,永久禁言。

二、设置新版块“静思堂”,用于公示被永久禁言人员原因,被永久禁言会员有一周时间通过指定方式进行申诉。

三、对爸妈网G级及以上会员的永久禁言,需经管理员会议通过方可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管理团队协商解决。

五、本规则解释权归爸妈网管理团队。

六、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爸妈网管理团队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相关管理规定:
灌水标准
http://www.ebama.net/thread-14460-1-1.html

关于禁止纯转帖和禁发时政相关话题的公告
http://www.ebama.net/thread-66513-1-1.html

关于禁止在叨叨纯表情回复及无意义叨叨的通知
http://www.ebama.net/thread-35252-1-1.html

爸妈网禁令-20120331,20120918再次补充修订
http://www.ebama.net/thread-66725-1-1.html

资源区版规--20111005修订
http://www.ebama.net/thread-33102-1-1.html


补充说明:该规则颁布之前(2013年4月19日)的帖子内容,不按该规则进定追加处理.



千千妈 发表于 2013-4-19 00:28:42

老大辛苦了。

Zada 发表于 2013-4-19 00:33:44

本帖最后由 Zada 于 2013-4-19 00:44 编辑

认真学习之

Alysababy 发表于 2013-4-19 00:34:43

有十条。。。。。。

TeddyAviva 发表于 2013-4-19 00:39:10

管理论坛确实不容易,祝爸妈网越办越好!

mrschen315 发表于 2013-4-19 00:48:08

慢慢看......

卡卡啦 发表于 2013-4-19 01:07:09

本帖最后由 卡卡啦 于 2013-4-19 01:07 编辑

看一下,第三条把我算计进去,第六条是个大筐,什么都可往里装。老大,你混政府的?怎么这么熟悉立法规则?立法一定要留个筐,如“其他类似行为”,或用“等”字


卡卡啦于2013-4-19 01:08补充以下内容:
歪个楼。男人和女人的故事,我编了个结局,你有空可以去看看

funblue 发表于 2013-4-19 02:20:01

老大辛苦,好好学习

yuyuyuyu4 发表于 2013-4-19 05:16:08

辛苦啊,半夜三更来发帖。

bjwyygm 发表于 2013-4-19 07:11:26

全面学习中啊。

jyjqwe 发表于 2013-4-19 07:36:59

"攻击、影射、诽谤、恶意讥讽",这些怎么定义?尤其是这个“影射”,怎样算影射?

nooneaert 发表于 2013-4-19 07:46:20

管理论坛和教育孩子异曲同工,规则一定要制定。

syebfans 发表于 2013-4-19 08:18:17

十条,让人想起了十诫

罗宝之家 发表于 2013-4-19 08:24:02

会员这么多,管理也是很不容易。

skyzfkl 发表于 2013-4-19 08:46:46

说实话,第三条真的有点政府的味道,倒不是说现在的政府,打个不敏感的比喻吧——鲁迅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他是那时“攻击、影射、讥讽、谩骂“的国之第一人;而比他再激烈点的人,都被当时的旧中国政府以各种方式(包括暗杀,比如闻一多)”禁言“了。说实话,这样一个以追求自由精神、自由教育为主要精神支柱的论坛总得留点给人表达异议的空间,所谓真理越变越明嘛。对于个别过于疯狂的举动,老大们也不用害怕,相信坛友们的理智和判断能力,真理自在人心。所以第三条请老大们听听坛友们的意见再斟酌一下,其余九条支持,包括卡卡啦说的第六条,我相信老大们还是公道的,不会随意乱往”筐“里装的。

china_baby 发表于 2013-4-19 09:17:30

说实话,这段时间的事我看了,但没有参与,主要因为感觉已经很乱了,不想把它搅得更乱。从内心说我来爸妈网是抱着很纯净的心态,相信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几乎全部来这里的同学应该都是如此。虽然有些同学发表的言论是带有情绪,或者用或明或暗的表达手法表达了自己对论坛的看法,但多数是为了论坛能走得更好而有感而发的,不论他们表达的观点或意见论坛是否接受或赞同(这是论坛管理者对论坛的定位和将来发展需要考虑的问题),但正是由于有他们的存在给论坛及管理者带来思考,个人认为这种思考是有利于论坛的发展的。因此客观的说,第3、5、6条里面有些内容是不是不好定性,余地太大呢?希望老大和其他管理者能共同探讨一下如何既鼓励大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又可以维持论坛的正常次序。

yuqinghuaz 发表于 2013-4-19 09:21:06

静思堂不错有利于相互沟通

圆头肉爪 发表于 2013-4-19 09:39:41

反正是试行
有的条款尺度难以界定
可以在实践中调整

周鱼 发表于 2013-4-19 09:43:25

支持论坛规范加强管理{:77:}

我就是lalala 发表于 2013-4-19 09:58:39

怕怕!!!!!:funk:看来自己说话要小心了

飞越 发表于 2013-4-19 10:44:19

老大辛苦了!前排支持!

mhoog 发表于 2013-4-19 11:02:11

693111992 发表于 2013-4-19 11:18:50

支持规范管理,尺度要把握好!

wode_9286 发表于 2013-4-19 11:59:27

有胸襟,不过设定G级略显小气。

翔妈 发表于 2013-4-19 13:10:11

太严厉了,不敢看,被警告就够呛了,肯定不会到被禁的地步。

huanhuan 发表于 2013-4-19 13:39:43

阅和乐 发表于 2013-4-19 14:11:09

什么也不说了,赶快升级到G级。

翩若惊鸿 发表于 2013-4-19 14:29:03

与楼上同追求

candlepeace 发表于 2013-4-19 16:37:02

本帖最后由 candlepeace 于 2013-4-19 16:43 编辑

呵呵,特意详细看了看这份新出台的《禁言规则》,从中足以看到管理层的“真心实意”和“真抓实干”,赞一个!

这10条禁言标准,写得比较全面、明确、到位,只是我还有两点疑惑。

1 .涉及“宗教”部分,规定比较模糊,标准不够明确。

我不清楚,爸妈网对宗教的规定,是否如政治一样敏感,一切涉及宗教的言论都不能谈?admin在这方面的尺度究竟是怎样的?

因为在爸妈网上,我亲眼见到有家长出于对教育与人生的反思,而谈论到了宗教,请参见《浅谈我对小儿异于常人的教育实践》一文,其中有一大段落,该文作者明确提到了宗教内容,这在当时并未视作违规处理,但今后是否也不允许呢?还是说这些言论可以接受?

还有,ID名为“xuanxuanle”的这位爸爸,在《学龄前学英语价值到底大不大?》一文的热烈讨论中,在回复其他家长时,偶然提到了与宗教沾边的言论,但随后立即被“永久禁言”,这件事也引起了不少家长的不满。那么今天再看,按照这份《禁言规则》,他当初的言论是否违规?

以我之见,宗教言论不像政治言论那么敏感,家长谈及也是在所避免,且通常并不触犯什么言论忌讳,不会给论坛引来麻烦。所以凡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还是可以接受的。

2. 这项《禁言规则》的适用对象尚未明确。

请问,此《禁言规则》除了适用于所有普通会员以外,对于版主、管理员是否同样适用?他们若违规,如何处理?


3. 最后,在第3条中,建议补充一句:允许“合理的”质疑与批评,但前提是“有理有据”“文明理性”,反对一切语言暴力和不道德的言语行为。

dodo99 发表于 2013-4-19 17:01:36

可以看得出来,管理层为此次风波投入了大量的努力,包括这个新的条规。感谢你们的付出。(虽然我对个别不尊重女性的言行仍持保留意见),认真拜读了以后,个人认为:

大多数规则的评价标准不够客观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会有难以服众的问题,是否可以进一步具体化?或者对有争议的判罚,允许个人即刻申述,比如球赛中的有争议判罚也是可以即时调看录像的。申述的决议由版主群议论,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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